特利加壓素也可作為急救藥物使用
用于食道靜脈曲張導致的出血時,每4-6小時給藥一次,靜脈給藥,每次劑量為1.0毫克,3-5天為一療程。為了防止出血的復發,建議在出血停止后仍維持治療,直到在24-48小時內沒有出血情況出現為止。給**式可以是一次性靜脈推注或短時間輸注。
特利加壓素用于其它胃腸道出血:每4-6小時給藥一次,靜脈給藥,每次劑量為1.0毫克。對懷疑為胃腸道系統上部出血的患者進行早期治療時使用,特利加壓素也可作為急救藥物使用。
用于兒童內臟出血:每4-8小時給藥一次,靜脈給藥,每次劑量為8-20微克/千克體重。在出血情況存在的時間段內按照上述給**法持續使用,治療方式同成/人。
用硬化療法治療后的食道靜脈曲張,建議采用20微克/千克體重一次性推注。
用于泌尿生殖道出血:每4-6小時給藥一次,一般為靜脈輸注,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考慮采用肌肉注射,每次劑量為0.2-1.0毫克,因為血漿內肽酶和組織內肽酶有不同的活性,所以劑量的范圍較寬。
特利加壓素用于治療少女子/宮出血時,建議給藥劑量為5-20微克/千克體重。
在大劑量給藥時,建議不使用肌肉注射的給藥途徑。
婦科手術后的局部應用:取本品適量(相當于特利加壓素0.4毫克),使用生理鹽水稀釋至10毫升,于子宮頸管內或子宮頸管旁注射給藥,在給藥后5-10分鐘內觀察療效。如果必要,重復給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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